巴鹤公路长岭至泗淌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年7月31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巴鹤公路长岭至泗淌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单位代表和2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巴鹤公路长岭至泗淌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巴东县境内,由于资金等各种原因,长岭大拐(K0+)至水布垭集镇这段未进行施工,工程实际起于水布垭镇K15+,路线绕水布垭镇西北布线至横冲包设分离式立交桥跨南水公路,经采石场至水布垭旅游码头西侧丝茅岭设水布垭清江大桥跨清江,设3道回头弯展线爬坡至陈家湾,设箱子角隧道(又名:香浓寨隧道)(m)穿过箱子角,经鱼洞湾、龙洞湾、绕赵家包布线至终点前坡K25+.(顺接巴鹤公路里程桩K79+)。与环评线路走向一致。路线全长9.km,按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标准建设。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特大桥m/1座,隧道m/1座,中小桥m/3座,涵洞33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单位于年1月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6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鄂环函[]号文件对《巴鹤公路长岭至泗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年12月开工建设,年5月全线主体工程竣工。项目环评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工程实际总投资为.81万元,环保投资.1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和实际建设情况对比,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施工弃渣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弃渣场已建设为南潭村香浓寨居民集中安置点。混凝土拌合站、桥梁预制场等施工迹地已及时绿化恢复;公路两侧落实了绿化设计,并对路边边坡进行了护坡防护;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野生动物。

2、环境空气

根据调查,施工期已采取临时围挡、洒水降尘措施,有效降低粉尘;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已按规定加盖苫布、蓬盖或其它防止洒落措施;道路采用沥青砼路面,有效减少道路扬尘。

3、声环境

根据调查,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置减速带及警示标识。

4、水环境

根据调查,施工期施工营地租用民房,生活污水进入租用民房已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施肥;施工废水已设置沉淀池中和、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道路沿线路段已设置排水沟,清江特大桥两侧设置了防撞护栏,并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网及9m3事故应急池。

5、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弃渣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道路沿线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

四、项目环境影响与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影响

根据调查,施工迹地已得到有效恢复;公路两侧落实了绿化设计,并对道路两侧边坡进行了护坡防护;施工期间未发生野生动物伤害事件;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场地已远离集中居民区、设置临时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道路运输,根据调查期间走访的结果,沿线居民均表示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2)根据验收噪声监测结果,各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相应要求。根据噪声衰减断面监测结果,衰减断面昼间和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20m、40m、60m、80m、m处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要求。清江特大桥右岸桥头公路边界处交通噪声24小时连续噪声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4a类标准。

3、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运营期主要为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公路采取沥青砼路面,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道路两旁绿化对吸收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气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公告的恩施自治州年环境空气质量年报可知,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也能满足现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

4、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营地租用民房,生活污水进入租用民房已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施肥;运营期清江特大桥两侧设置了防撞护栏,并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网及事故应急池,道路沿线设置了边沟、排水沟等。采取以上措施有效的防止或减少了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水体的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弃渣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道路沿线已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巴鹤公路长岭至泗淌段改建工程的建设不存在重大变更,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本项目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及边坡防护;

2、加强道路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避免滑坡事件发生;

3、加强桥梁事故应急池的维护管理。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年8月4日-年8月3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巴东县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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