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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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长深高速公路康平海洲窝堡(辽蒙界)至北四家子段(以下简称“沈康(三期)高速公路”)监理同段起点位置为K0+,终点位置为K23+.00,合同段长23.73公里。沈康(三期)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的一部分,本项目建成后,标志着长深高速公路在辽宁境内路段全部建成。沈康(三期)的建成不仅对改善辽宁北部地区落后的交通运输状况、发展区域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将为吉林西部、内蒙古东部打通一条进关出海的快速通道,有利于促进两大内陆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联系与交流,将内陆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该项目与全国路网中的长春至深圳路线相连,更可以使多个地区的农业、工业等产业优势互补,向内蒙古地区的延伸还可以实现一些项目的合作,对康、法两地的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以及对外开放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并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难得的机遇,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发挥巨大的作用。

二、路基设计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交界处的海州窝堡乡,与内蒙古自治区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金宝屯(蒙吉界)至查日苏(蒙辽界)段对接。项目终点于东三合堡与沈阳(依牛堡子)至康平高速公路对接。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设计,设计速度为km/h,路基宽度为26.0米,路基标准横断面组成为:2.0米中央分隔带+2×0.75米路缘带+4×3.75米行车道+2×3.0米硬路肩+2×0.75米土路肩;路拱标准横坡为2%,土路肩横坡为4%。中央分隔带缘石高8cm,填方路段外侧路缘石高12cm,路缘石采用花岗岩,缘石外土路肩与缘石同高。

本项目沿线设置大桥2座,全长.6米;中桥4座,全长.4米;分离式4座,全长.6米;小桥3座,全长40.45米;通道23座,全长米;涵洞20道,全长.68米;跨线桥4座,全长.6米;互通式立交1座,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即康平北互通式立交;北四家子服务区;辽蒙界主线收费站。

本项目共分为2个合同段进行施工,划分如下:

预期开工时间:年3月,监理服务期1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二部分监理驻地办公室安全组织

一、监理驻地办公室安全监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严格监理,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大事故(社会影响较大、人员伤亡多、财产损失大)为零

一般轻伤事故为零

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确保达到“文明施工工地”和“标准化工地”

二、各监理驻地办公室安全组织方案

1.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根据驻地办具体情况确认分工,驻地办主任对本合同段安全监理负总责,每名监理人员负责本管段内施工安全监理。

各监理驻地办安全管理主要分工如下

三、监理驻地办公室人员职责

1.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1负责本工程(合同段)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实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1.2全面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1.3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1.4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1.5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1.6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监督承包人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承包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施工的作业和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

1.7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及时报告业主;

1.8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负责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并签字(含回复单);

1.9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10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11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12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13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2.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2.1负责并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3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4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反映;

2.5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

2.6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7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2.8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2.9负责项目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2.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部分驻地办施工安全监理

一、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1.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1.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1.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⑴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包括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检查总、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应当按每5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不足5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⑵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

1.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吊篮脚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方案;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1.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2.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2.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4.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4.1土方工程

4.1.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1.2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1.3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1.4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1.5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4.1.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2脚手架

4.2.1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4.2.2脚手架设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4.2.3脚手架施工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4.3模板施工

4.3.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4.3.2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强度要求;

4.3.3模板设计图中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是否齐全;

4.3.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4.3.5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4.4高处作业

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5交叉作业

4.5.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5.2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5.3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4.6塔式起重机

4.6.1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要求;

4.6.2塔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措施;

4.6.3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

4.6.4塔机驾驶员的从业资格;

4.6.5塔机使用中的班前检查制度;

4.6.6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

4.6.7塔机安、拆方案的审批等。

4.7临时用电

4.7.1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4.7.2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4.7.3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4.7.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4.7.5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7.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4.7.7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7.8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

二、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土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

1.3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

1.3.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

1.3.3坑、槽、沟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

1.3.4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

1.3.5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1.3.6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

1.3.7深基、深井、深沟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下施工。遇有文物或者不可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严禁随意敲打、玩弄或丢弃。

1.4土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

1.4.2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1.4.3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1.4.4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1.4.5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1.4.6大量土方的开挖及填筑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5土方工程常用机械(推土机、铲运机、正铲挖土机、反铲挖土机、拉铲挖土机、抓铲挖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压实机械)等监理工作要点。

1.5.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下敷设管道(包括电线、电缆、给水、排水、煤气、通信供暖等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lm距离以内作业。

1.5.2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机械作业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1.5.3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2.石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2.1石方爆破作业

2.1.1爆破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2.1.2爆破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

2.1.3检查爆破影响范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爆破前是否已落实。

2.1.4检查爆破器材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1.5检查爆破模拟试验结果。

2.1.6检查爆破孔位置、数量、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1.7检查炸药埋置品种、质量、深度和孔口及塞实情况。

2.1.8检查雷管线路网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1.9检查爆破结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

2.2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执行。

2.3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2.4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2.5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3.防护工程

3.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3.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3.4砂浆拌和机、砂浆喷射机等有关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5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见下表,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

挡墙基坑安全边坡坡率表

3.6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4.桥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4.1明挖基础

4.1.1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

4.1.2监理工程师还应监督检查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4.2筑岛、围堰

4.2.1施工单位应随时检查挡板、板桩等挡土设施的稳定牢固状况;当基坑较深时,应在合适位置悬挂人员上下扶梯。施工中,遇有流沙、涌沙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掘,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4.2.2采用吸泥船吹沙筑岛时施工单位要对船体吃水深度、停泊位置、管路射程及连接方法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试验。

4.3钻孔灌柱桩基础

4.3.1钻机就位后,施工单位应对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平台和作业平台;特别是水上钻机平台应搭设坚固牢靠,并满铺脚手板,设防护栏、走道。杂物及障碍物应及时清除。

4.3.2监理工程师注意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

4.4挖孔灌注桩基础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保障孔内挖土人员的安全,经常保持孔内的通风。

4.5墩台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4.5.1就地浇筑的墩台

用吊斗浇筑混凝土时,监理工程师应提醒施工部门设专人指挥,下部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4.5.2砌筑墩台

·砌筑墩台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已搭设好的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扶梯等安全防护设施。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宽度、坡度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

4.5.3滑模施工

·高桥墩(台)、塔墩、索塔等高层结构,采用滑升模板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现场加设安全防护设施,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滑模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拆除滑模设备时,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时可视吊装设备能力,分组拆除或吊至地面上解体,以减少高处作业量和杆件变形。拆除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警戒线到建筑物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4.6上部构造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4.6.1预制构件安装作业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预制场地的布置是否合理,预制梁的堆放要规范、稳固。预制安装构件施工不宜在夜间进行,禁止工人疲劳上岗。

·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施工技术、指挥、作业人员进行训练。还应检查所有起重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并进行严格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安装的构件必须平起稳落,就位准确,与支座密贴。

起吊大型及有突出边棱的构件时,应在钢丝绳与构件接触的拐角处设垫衬。

·单导梁、墩顶龙门架安装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正确的规定执行。

·预制场采用千斤顶顶升构件装车及双导梁构件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

·架桥机、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吊车吊装简支梁、板等构件时,应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安全规定。

·安装大型盆式橡胶支座,墩顶两侧应搭设操作平台,墩顶作业人员应待支座吊至墩顶并定后再扶正就位。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在龙门架、架桥机等设备拆除前应切断电源。拆龙门架时将龙门架底部垫实,并在龙门架顶部拉好缆风绳和安装临时连接梁。拆下的杆件、螺栓、材等应捆好向下吊放。

·安装涵洞预制盖板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用撬棍等工具拨移就位。单面配筋的盖板上标明起吊标志。吊装涵管应绑扎牢固。

·各种大型吊装作业,在连续紧张作业一阶段后(如一孔梁、板或一较大工序等)应适当进行人员休整,避免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并定时检查、保养、维修吊装设备等。

4.6.2就地浇筑上部结构

·在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就地浇筑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作业前,监理工程师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运转。

·在支架上浇筑混凝土应对支架进行预压试验,以检查支架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消除非弹性变形。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就地浇筑水上的各类上部结构,要按照水上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4.7预应力张拉施工

4.7.1保证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安挂牢固,必要时可另备安全保险设施。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以防锚具及销子弹出伤人。

4.7.2先张法张拉施工,除遵守张拉作业一般安全规定外,还要遵守下列要求。

·先张法张拉台座结构,应满足设计要求。张拉前,对台座、横梁及各种张拉设备、仪器等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先张法张拉中和未浇注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和进行其他作业。浇注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钢束)。用卷扬机滑轮组张拉小型构件时,张拉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和卡固钢丝绳。混凝土养生期内应妥善防护,确保安全。

4.8拱桥施工

监理工程师监督拱架制作与安装的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拱架须经验算,必须经试验或预压,并满足防洪、流水、排水、航运等安全要求。

4.9跨越铁路桥梁施工

4.9.1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送铁路运营管理部门批准,作好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作。

4.9.2桥上各个钢构件成桥后均进行多点的可靠接地处理。

4.9.3主桥加强防撞墙设计,防撞墙为SS级,以保证通车后铁路运营安全。

4.9.4保证桥下铁路的运输及消防安全,在主桥SS及防撞墙墙顶设置方落网。

4.9.5基础施工应尽量避免对铁路的影响,靠近管线处桥墩桩基的施工应小心的将各电缆及光缆探明,并做好防护,再行钻孔,防止塌孔。

4.9.6主桥桥墩距铁路较近,基坑开挖深度较深(8.0米)施工时应在基坑外做好防护。

4.9.7施工时应当注意对有影响的路基进行适当防护,施工完毕及时对周边进行恢复。

4.9.8施工时,各项铁路界限范围内的作业均需向铁路部门要点。

4.9.9钻孔施工是,应注意泥浆不得流进铁路两侧,应及时运走。

4.9.10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铁路相关文件、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既有铁路运输安全。

4.10悬臂挂篮、转体施工

4.10.1悬臂挂篮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4.10.1.1挂篮的安装、行走、混凝土入模及拆除过程均系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护栏、护网,两端需均衡作业。

4.10.1.2使用的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及时维修保养;千斤顶、倒链、钢丝绳、吊带必须达到作业安全要求。

4.10.1.3对挂篮位置、前后吊带、吊架及后锚杆等关键部位,及时检查,及时解决问题,不得留有隐患。

4.10.1.4挂篮底模、顶面、前上横梁处增设施工作业平台及作业人员上下走行梯。

4.10.1.5挂篮施工平台前端、外侧模和已施工梁段侧端均设置栏杆与安全网。

4.10.1.6为了防止滑行梁前端吊点使用的倒链在长期反复使用过程中突然损坏引起安全事故,在每一倒链吊点处均设保险钢丝绳。

4.10.1.7挂篮每施工一节段,均仔细检查主构架联结螺栓的松紧情况,保证各螺丝均匀受力。

4.10.1.8混凝土浇筑前,用千斤项均匀打紧前后吊带,使其均匀受力。

4.10.1.9挂篮走行时,保证两端走行速度一致,限制挂篮速度在4cm/min之内。防止走行速度过快引起挂篮倾覆。

4.10.1.10在挂篮前端、侧面和已浇梁段的侧面安装防护栏杆,悬挂密目安全网,形成全封闭作业,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高空堑物。

4.10.2转体施工

4.10.2.1现浇转体T构时应注意对现浇梁底地基的处理,防止支架的较大沉降。

4.10.2.2转体施工前,应对T构进行监控量测、称重、配重,确保T构的平衡。转体施工时,应首先进行试转,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要点计划,分次进行转体施工。

4.10.2.3转体施工应在无风或风力较小的安全环境下进行;

4.10.2.4转体到预定位置后,必须尽快进行与直线现浇段的劲性骨架连接。

4.11混凝土预制场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4.11.1预制场地

预制场地的选择,场地的平面布置,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进行布置。场内的道路、运输和水电设施,应符合关于公路工程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的安全规定。

4.11.2主要机械监理安全控制要点

4.11.2.1搅拌站

·施工单位应检查操作点是否设置平稳的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及上下扶梯。

·施工单位应检查搅拌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是否良好。搅拌站内,所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设有防护装置。高大的搅拌站应设置避雷装置。

·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施工单位要重点检查;设备安装稳定牢固情况。电机连接与绝缘情况,制动器、离合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确认良好后,进行空载运转,经试运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4.11.2.2发电机组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把发电机组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机房内,其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设置在混凝土基座上,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

4.11.2.3皮带运输机

空载启动后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部位的运转和皮带的松弛度,如无异常,在达到额定转速后,方可均匀装料。

4.11.3混凝土拌和及灌注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4.12预制构件运输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4.12.1轨道平车运输

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速度不宜超过3km/h。下坡时,要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止轮木块跟随前进。纵坡不宜超过2%。并应备有制动器,当纵坡坡度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4.12.2平板拖车运输

·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还应指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制动。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

·在雨、雪、雾天通过陡坡时,必须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5.基层施工

5.1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应远避,以防烫伤。

5.2装卸、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轻拌、轻翻减少粉尘。散装粉状材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篷布遮盖。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5.3厂拌稳定土机械作业

5.3.1皮带运输机应尽量降低供料高度,以减轻物料冲击。在停机前必须将料卸尽;

5.3.2拌和机仓壁振动器在作业中铁芯和衔铁不得碰撞,如发生碰撞应立即调整振动体的振幅和工作间隙。仓内不出料时,严禁使用振动器;

5.3.3拌和结束后给料斗、贮料仓中不得有存料;

5.3.4搅拌壁及叶桨的紧固状况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5.4摊铺作业

5.4.1自卸汽车与摊铺机联合作业,应紧密配合,以防碰撞;

5.4.2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人现场,以免机械伤人。

5.5洒水车在上、下坡道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紧急制动。

5.6洒水车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6.沥青路面

6.1沥青的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设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产量较大的拌和设备,必须增设防尘设施。

6.2沥青的预热与熬制可采用蒸汽、导热油、太阳能及远红外等加工工艺。

6.3洒布车(机)工作地段应有专人警戒。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应清除干净,洒油车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

6.4沥青洒布车作业

6.4.1检查机械、洒布装置及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6.4.2采用固定式喷灯向沥青箱的火管加热时,应先打开沥青箱上的烟囱口,并在液态沥青淹没火管后,方可点燃喷灯。

6.5沥青混合料拌和站的各种机电(包括使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设备,在运转前均需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6.6机组投入正常运转后,各部门、各工种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6.7搅拌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护。

6.8料斗升起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过,检查料斗时应将保险链挂好。

6.9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摊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6.9.1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碍工作的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逗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6.9.2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行进,防止互撞;

6.9.3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加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

6.10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得接近明火。

6.11路面摊铺安全规定

6.11.1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的人员要穿反毛皮鞋,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6.11.2摊铺料场地自卸车进料时要专人指挥,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6.11.3压路机在开动或倒退前,驾驶人员应先察看前后左右,看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6.11.4严禁在压路机未熄火,轮下又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7.水泥混凝土路面

7.1人工摊铺

7.1.1装卸钢模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

7.1.2混凝土振捣器(含插入式、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插入式振捣器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2)附着式、平板式振捣器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装置振捣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可靠,其面积应与振捣器额定振捣面积相适应。

(3)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知识培训,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4)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捣器。

(5)振捣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6)作业停止需移动振捣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7.2切缝、养生

7.2.1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连接部位和安全防护罩应完好正常。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

7.2.2切缝时刀片要缓缓切人,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的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才可停止运转;

7.2.3薄膜养护的溶剂,一般具有毒性和易燃等特性,应做好贮运装卸的安全工作。喷洒时应站在上风,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8.交通工程设施安全监理要点

8.1波形板护栏

8.1.1施工前审查波形板护栏所用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8.1.2对打入立柱所使用的打桩机,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其施工性能进行检验;

8.1.3施工中要求施工单位有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

8.1.4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现场巡视检查工作。要求施工操作应谨慎,不得破坏路面下埋设的电缆、管道设施。立柱应牢固地埋入土中,达到设计深度,并与路面垂直。

8.2隔离栅

8.2.1施工前审查隔离栅及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8.2.2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立柱基础尺寸、混凝土强度及立柱埋深应满足设计要求。

8.3标志牌

8.3.1施工前审查标志牌及立柱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并对到场的立柱及标志板进行严格检查,其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8.3.2对标志牌吊装使用的机械,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吊装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8.3.3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吊装中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安装门架式结构标志时,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

9.主要机械监理安全控制要点

9.1搅拌站

9.1.1施工单位应检查操作点是否设置平稳的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及上下扶梯;

9.1.2施工单位应检查搅拌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是否良好。搅拌站内,所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设有防护装置。高大的搅拌站应设置避雷装置;

9.1.3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施工单位要重点检查;设备安装稳定牢固情况。电机连接与绝缘情况,制动器、离合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确认良好后,进行空载运转,经试运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9.2发电机组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把发电机组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机房内,其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设置在混凝土基座上,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

9.3皮带运输机

空载启动后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部位的运转和皮带的松弛度,如无异常,在达到额定转速后,方可均匀装料。

10.作业人员安全控制要点

10.1拌和场内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10.1.1拌和场内作业人员一律穿工作服,配戴好防护用品,禁止戴头巾、纱巾,要检查机器各部位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在无异常情况下按顺序开机;

10.1.2拌合场要统一指挥,有统一指挥信号,做到作业人员人人明白,共同遵守;

10.2沥青操作人员安全规定

10.2.1沥青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结膜炎、皮肤病及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及防护用品;

10.2.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沥青作业时必须防火、防爆、防烫伤、防中毒;

10.2.3沥青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砂,定期检查其性能良好;

10.2.4严禁熬油时跨越油锅、油灶,并在其周围增设安全防护栏及安全防护网;

10.2.5接放热沥青时,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油罐烫伤操作人员。

10.3摊铺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10.3.1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的人员要穿反毛皮鞋,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10.3.2摊铺料场地自卸车进料时要专人指挥,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特殊条件与夜间施工的监理要点

11.1雨季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1.1.1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施工工地的排水畅通。

11.1.2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

岩石隧洞监测的项目和所用仪器(表6-1)

11.1.3雨期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傍山的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

11.1.4督促施工单位在雨期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排水系统,及时疏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通畅。

11.1.5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整修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设施内。选址要合理,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易发区,确保建设者生命财产安全。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1.6雨期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应及时对坑槽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深基坑应当派专人进行认真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滑动等危险征兆,应当督促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

11.1.7雨季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要选好出入通道,防止被洪水包围。

11.1.8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雷击工作。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仓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雷雨天气不得露天进行电力爆破土石方,如中途遇到雷电时,应当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11.1.9雨期施工中遇到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

11.1.10注重地质环境,避免工程施工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在切坡、开挖、爆破等工序实施前应查明作业面附近山体情况,必要时,做好预加固、防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施工过程监测预警等工作。

11.2冬期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1.2.1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及时发放;特别要注意冻伤作业人员手、脚事故的发生。应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按规定的发放制度执行。

11.2.2做好防滑工作。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11.2.3冬季施工在江河冰面上通行时,事先应详细调查冰层的厚度及承载能力。冰面结冻不实地段,严禁通行。结冻不实地段、可通行地段都应设明显标志。初冬及春融季节应经常检查冰层变化情况,以确定可否通行。

11.2.4江河流冰前应制订出防流冰方案,并将停留在冰面上的车辆、船只、机械和物资提前撤至安全地带。

11.2.5爆破法破碎冻土应当注意的安全事故:爆破施工要离建筑物50m以外,距高压电线m以外;爆破工作应在专业人员指挥下,由受过爆破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人员担任;放炮后要经过20min才可以前往检查;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60cm以外的地方另行打眼放炮。

11.2.6硝化甘油类炸药在低温环境下凝固成固体,当受到振动时,极易发生爆炸,酿成严重事故。因此,冬期施工不得使用硝化甘油类炸药。

11.2.7采用热电法施工,要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火灾。

11.2.8采用烘烤法融解冻土时,会出现明火,由于冬天风大、干燥、易引起火灾。因此,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施工作业现场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在施工地点安排专人值班,务必做到有火就有人,不能离岗;现场要准备一些砂子或其他灭火物品,以备不时之需。

11.2.9机械挖掘时应当采取措施注意行进和移动过程的防滑,在坡道和冰雪路面应当缓慢行驶,上坡时不得换挡,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冰雪路面行驶不得紧急制动。发动机应当搞好防冻、防止水箱冻裂。在边坡附近使用、移动机械注意边坡可承受的荷载,防止边坡坍塌。

11.2.10大雪、轨道电缆结冰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当停止垂直运输作业,并将吊笼降到底层(或地面),切断电源。

11.2.11春融期间开工前必须进行工程地质勘察,以取得地形、地貌、地物、水文及工程地质资料,确定地基的冻结深度和土的融沉类别。对有坑洼、沟槽、地物等特殊地段的建筑物场地应加点测定。开工前,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应当随时进行检查,深基坑应当派专人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11.2.12风雪过后作业,应当检查安全保险装置并先试吊,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井字架、龙门架、塔机等缆风绳地锚应当埋置在冻土层以下,防止春季冻土融化,地锚锚固作用降低,地锚拔出,造成架体倒塌事故。

11.3高温季节的安全监理要点

11.3.1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防暑降温等安全措施。

11.3.2督促施工单位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安全人员讲座与示范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11.3.3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督促施工单位要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11.3.4督促施工单位对高温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11.3.5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加强防火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11.3.6督促施工单位对电力线路经常检查,避免因线路破损而引发漏电、火灾事故发生。

11.4夜间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1.4.1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对施工照明器具的种类、灯光亮度加以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居民居住区内和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减少施工照明的不良影响。

11.4.2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11.4.3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施工船舶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11.4.4夜间作业船只或在通航江河上长期停置的锚船、码头船等应按港航监督部门规定,配置齐全的夜航、停泊标志灯。船只停靠码头应设照明灯。

11.4.5立体交叉作业必须统一指挥,避免物体坠落、机械作业相互干扰。

11.5防台风的监理工作要点

11.5.1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船舶、机械自身特点及现场条件,编制合理的防台计划、方案,确定施工船舶、设备防台避风地点。

11.5.2全面检查各工地现场深基坑、开挖沟槽支护情况,做好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11.5.3检查脚手架、支架搭设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等。对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的工地,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

11.5.4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的安全性能,重点是设备基础、附墙装置,对陈旧、锈蚀严重或长期不用的设备要立即拆除。

11.5.5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线路的架设,防止用电设备进水而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

11.5.6与气象部门合作,加强对台风的监测和预测。督促施工单位设置台风安全警戒线,在台风到达警戒线之前做好防台的各项工作。

11.5.7在收到热带气旋生成报警后,监理工程师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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