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在即贵州两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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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黔交审批〔〕号

贵州桐新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呈请审批贵州省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主体工程)的请示》(公司〔〕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许可建字〔〕第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主线起于桐梓县西南的金家冈,顺接拟建的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经茅石、枧坝、桑木坝、绥阳南、郑场、民群,止于新蒲新区骊龙,接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机场联络线,路线全长73.公里。

(二)全线设置茅石(枢纽)、枧坝、桑木坝(枢纽)、绥阳南、郑场、民群6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枧坝互通式立交连接线3.公里,郑场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米。

全线设置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

(三)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起点至桑木坝段(K0+~YK43+.)44.公里,整体式路基宽度26.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0米;桑木坝至终点段(YK43+.~K71+.)28.公里,整体式路基宽度28.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4.0米。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四)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基本控制在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标准符合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号)要求,勘察方法及手段较为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对因特殊原因尚未施钻的路段,应采取地质调查、物探等手段查明该区域是否存在重大不良地质情况,在征地完成具备条件时及时补钻,以避免较大方案调整,影响建设工期。

(三)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动态分析和监控工作,根据已有资料和开挖情况,进一步查明潜在失稳边坡(含顺层边坡)、堆积体、危岩体、软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桥梁、隧道的不利影响,动态调整、优化方案,在尽可能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的前提下,优化方案,节省造价。

(四)施工过程中发现不良地质与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有较大变化的,应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地质补充勘察工作。

(五)桥址区分布有填土、堆积体、断层及危岩体的桥梁,应进一步加强动态勘察、监测与分析评价,为优化设计提供准确详细的成果资料。

(六)梨树坪、四平、建林岩、宗宝山、黄重岩、舒家岩等隧道隧址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或穿越煤系地层,赋存高瓦斯,或存在岩溶管道、岩溶塌陷,或洞口有堆积体、危岩等不良地质,应加强施工中的超前地质预报、勘察及检测,为隧道设计优化提供准确资料。

(七)施工中应根据弃土场的位置调整,完善相关调查及勘察,分析评价其场地及弃土后的稳定性,避免引发次生地质灾害。

三、总体与路线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以及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等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平面线形较顺适流畅,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合理,平纵配合较协调,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二)本项目起、终点及两处枢纽立交与在建或已建高速公路项目顺接(交叉),应进一步核查接线处的平纵设计、工程测量控制网等一致性,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三)起点~K30路段以K15里程为设计最高点的前后路段均属于长坡路段,建议结合运行速度检验和安全性评价意见,加强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牌设计,提高运营安全性。

(四)应进一步核查原有道路、沟渠的改移方案及涵洞通道设置位置,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改移标准应征求省公路局、地方交通运输局意见,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上跨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涵要留足净空,满足其将来提等升级、养护等工程的需要。

(五)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利用国省道作施工便道段,应计列利用长度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补充预制场、拌和场等临时工程设计。

(六)结合交通安全评价报告,优化总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提升项目运营安全。

四、路基路面

路基路面施工图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路基宽度及其组成参数符合规范要求。一般路基、特殊路基、防护工程、取弃土场以及路基排水等设计方案基本适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一)原则同意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二)本项目桥隧比大,地形、地质条件复杂,路基挖方和废方量较大,应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一步优化弃土场设计,对大型弃土场进行稳定性评价,避免因公路施工弃土引起次生灾害。

(三)全线地质较复杂,深挖高边坡较多,每处高边坡应根据岩层性质、节理、结构面等不同情况,加强稳定性分析计算,合理选择支护方案。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监测工作,按照动态设计原则优化完善设计,确保高边坡安全、经济、环保,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交安监发〔〕号)开展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四)本项目高填方路基较多,在陡坡上进行高填方,需加强斜坡路堤的稳定性验算,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合理加大底部填筑宽度,加强高填路堤碾压夯实施工工艺,确保高路堤稳定、安全。

(五)本项目地质条件复杂,应加强对不良地质及特殊路基地段的路基稳定性勘察与分析计算,施工中进一步落实软土、顺层滑坡、崩塌、危岩体对路基的影响范围,优化路基处治设计方案。

(六)同意以生态防护为主的路基防护设计方案,应结合坡面开挖情况,进一步优化坡面防护设计,加强清表土方的收集利用,优化锚索框架梁、抗滑桩及挡土墙等设计。

(七)加强弃土场位置选择与地质勘察,注重弃土场综合设计,确保弃土场场地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对紧临公路设置(特别是设置在公路上方)的弃土场,应确保对公路路基、桥梁等无不良影响。同时,弃土场设计必须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33-)和《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关防护排水等工程措施,确保弃土场能够通过环水保专项验收。

(八)全线路面设计方案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主线及枢纽互通匝道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厚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上面层+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8厘米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落地互通立交匝道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厚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上面层+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桥面铺装采用与主线上、中面层相同的路面结构。隧道上面层当隧道长度小于等于1公里时采用4厘米厚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当隧道长度大于1公里时采用4厘米厚阻燃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隧道中面层采用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采用26厘米水泥混凝土铺装层。收费站广场采用2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2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九)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实施中应加强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应充分考虑环评、水保要求,尽量减小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边坡养护可达、可检。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设置主线桥梁.6米/42座,其中特大桥米/1座,大桥.6米/40座,中桥86米/1座,涵洞68座(含通道),天桥1座。桥涵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设计内容、设计深度基本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和部颁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原则同意全线桥梁涵洞设置及其孔跨布置。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结合水文及施工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优化桥梁桩基础设计,细化系梁、承台设计,减小边坡开挖,保护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桥涵标准化、装配化和精细化设计工作,以提高施工质量。

(四)部分桥位地形陡峭,施工前应注意核查坡体稳定性,完善处治措施,加强开挖岸坡防护,确保墩、台安全。

(五)进一步核实天桥、通道的设计位置,以保证使用功能与经济合理。

(六)原则同意芭蕉湾特大桥主桥采用(86++86)米连续刚构桥;枧坝大桥主桥采用(66++66)米连续刚构桥;鱼泉沟2号大桥右线主桥采用2×米T型刚构桥、左线主桥采用2×90米T型刚构桥;陈家沟1号大桥右线主桥采用(80++80)米连续刚构桥,左线主桥采用2×90米T型刚构桥;陈家沟2号大桥主桥采用(80++80)米连续刚构桥;王家寨大桥主桥采用(75++75)米连续刚构桥;黄鱼江大桥主桥采用(73+2×+73)米连续刚构桥。

(七)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桥梁养护可达、可检。

(八)为保证人畜车辆的通行安全,排水涵和通道涵原则上不得合并设置,并按照满足汛期防洪要求的原则,适当加密排水涵数量或增加排水涵孔径。

六、隧道

(一)全线设隧道.5米/19座(整幅长度),均为分离式隧道,其中特长隧道米/4座,长隧道.5米/6座,中隧道.5米/6座,短隧道.5米/3座。隧道施工图设计较好地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衬砌支护参数、防排水、施工方法、监测方案、辅助工程措施等设计基本合理、技术可行,原则同意隧道的布设方案及结构设计方案。

(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本项目隧道岩溶发育,宗宝山、黄重岩、舒家岩隧道岩溶强发育。应进一步加强对岩溶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调查,评估分析岩溶发育程度、位置、规模,细化围岩级别,优化隧道结构设计。

(四)建林岩、宗宝山、长湾、桃子坝隧道穿越煤系地层,应加强瓦斯气体的检测测试工作,结合工程地质详勘资料,评估分析煤矿采空区的规模和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优化瓦斯隧道设计。

(五)结合各洞口地形、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洞门型式及洞口段设计,加强洞口危岩落石防护和厚覆盖层洞口加固,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零仰坡”进出洞。

(六)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严格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做好施工阶段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抢险物资储备,加强施工管理、风险管控和动态设计,确保安全和节约。

(七)隧道与桥梁相接处,施工前应加强洞口段地质勘察与地形测量及专业间的沟通,加强桥隧相接处的过渡设计,合理布设施工便道,完善施工组织和相关工程措施,保证施工及运营安全。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人行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设置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主线平、纵面指标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要求,匝道布设基本符合交通流向和地形的要求,指标应用基本恰当。

(二)全线设置茅石、枧坝、桑木坝、绥阳南、郑场、民群共6处互通式立交。其中,茅石、桑木坝互通立交为枢纽互通式立交,其余互通立交均为单喇叭服务型立交。同意全线设置分离式立交10处,通道36座,人行天桥1座。

(三)本项目通过茅石枢纽互通与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实现交通转换,结合安全性评价结论,同意茅石枢纽互通施工图设计方案调整为单喇叭+单T型。因新建茅石枢纽互通,影响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相应路段变化或增加的交通附属工程由本项目设计和实施,银盘顶隧道至老环顶隧道段落限速按80公里/小时,且上、下行线最左侧车道只能直行,不允许变道,应做好预告、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提高该路段的行车安全性。

(四)原则同意枧坝互通采用单喇叭A型;桑木坝枢纽互通采用T型+单喇叭型;绥阳南互通采用单喇叭B型;郑场互通采用单喇叭B型;民群互通采用单喇叭A型。

(五)施工前应完善涉路施工许可手续,做好施工方案和既有道路施工保畅措施,相关费用在预算中要打足。

八、环境保护

(一)项目公司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必须在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审手续,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相关设施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发生变更的务必向环、水保主管部门报批,获批后才能实施;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二)投资人自行承担施工任务时,施工单位要制订重要环境敏感区域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如果需要选择其他施工队伍参与本项目建设,在施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要落实上述环保要求。

 九、其他

(一)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你司应督促交通工程设计单位尽快完成该部分设计工程,及时安排审查和报批。

(二)你司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要组织设计单位及咨询专家对边坡勘察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逐坡核实,对资料失实和方案不合理的,应优化调整设计方案,确保边坡施工安全、方案经济。

(三)施工中要落实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农灌、通道、天桥的设置,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工程顺利实施。

(四)请你司认真研究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原省高管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来函,督促勘察设计单位的主体工程设计人员与房建工程部分的设计人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前做好配合设计,为后续房建工程的设计奠定基础,在不突破初设批复建筑面积规模、可考虑联合执法办公需要的条件下,尽量满足两部门的个性化需求,尤其是高速交警执法属地管理的需要。

(五)请你司并勘察设计单位提前做好本项目与重遵扩容工程、绥正高速项目接线互通的界面划分事项,包括投资界面、施工界面、用地界面、管养界面的划分和沟通协调,经双方共同审查确定,签订相关协议。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年第5号令)要求执行(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凡不按时申请并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年2月11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隆(渝黔界)至道真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黔交审批〔〕号

贵州道武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武隆(渝黔界)至道真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黔道武司呈〔〕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隆(渝黔界)至道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许可建字〔〕第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武隆(渝黔界)至道真高速公路起于渝黔界的子母岩隧道,接拟建的武隆至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经洛龙、河口、巴渔,止于道真县城西丘家湾,顺接已建成的道真至瓮安高速公路道真支线。路线全长38.公里。

(二)全线在洛龙、河口、道真东设置3处服务型互通式立交。另建互通连接线长3.公里。其中,洛龙互通连接线长0.公里,河口互通连接线长0.99公里,道真东互通连接线长2.公里。

全线设置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巴渔服务区),停车区1处(洛龙停车区)。

(三)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米。道真东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6.5米。其余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四)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基本控制在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标准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号)要求,勘察方法及手段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施工阶段应进一步加强K55~K64顺层边坡(灰岩夹泥页岩)的地质勘察工作,运用动态调查,结合稳定性分析评价,为边坡设计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三)枣子坪1号特大桥、红房子、洞角等大桥详勘未查明岩溶强发育程度,下阶段应采取地质调查、物探和施工阶段钻探等手段查明其地质条件。洞角、姚家2号、徐家井等大桥桥址区分布有堆积体,应加强动态勘察、监测工作,根据分析评价结论,优化防护处治设计。

(四)子母岩隧道发育龙桥断层、蔡家梁子隧道发育断层,对物探解译岩溶异常区段应加强施工阶段的超前地质预报,动态调整隧道围岩类别,为隧道设计及优化提供准确地质成果资料。

 三、总体与路线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以及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等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平面线形较顺适流畅,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合理,平纵配合较协调,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批复要求。

(二)建议按照绿色公路建设“零弃方,少借方”、“努力实现挖用平衡”等指导思想,进一步优化路基与桥梁、路堑与隧道、填挖调运方案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阶段应进一步落实省界接线、景区、城镇规划等路段的平纵面,减少相互干扰影响,签订相关书面协议,保证路线平纵面合理可行。

(四)应进一步核查原有道路、沟渠的改移方案及涵洞通道设置位置,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改移标准应征求省公路局、地方交通运输局意见,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上跨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涵要留足净空,满足其将来的养护需要,并为提等升级留足空间。

(五)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利用国省道作施工便道段,应计列利用长度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补充预制场、拌和场等临时工程设计。

(六)结合交通安全评价报告,优化总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提升项目运营安全。

四、路基、路面

路基路面施工图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路基宽度及其组成参数符合规范要求。一般路基、特殊路基、防护工程、取弃土场以及路基排水等设计方案基本适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一)原则同意施工图设计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组成及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双向四车道,其中中间带宽2.5米(中央分隔带宽1.5米,行车道左侧路缘带各宽0.5米),行车道宽2×2×3.75米,两侧硬路肩各宽3.0米(含右侧路缘带宽0.5米),两侧土路肩各宽0.5米。分离式路基宽12.25米,单向两车道,行车道宽2×3.75米,左侧硬路肩宽0.75米(含左侧路缘带宽0.5米),右侧硬路肩宽3.0米(含右侧路缘带宽0.5米),两侧土路肩各宽0.5米。

(二)全线分布堆积体、危岩、软土、岩溶等不良地质,施工阶段应查明不良地质对路基工程和桥梁工程的影响程度,结合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优化处治设计。

(三)全线高填路基共7段,最大填方边坡高度57米。高填方路基段中心填高大,路堤边坡高,应加强稳定性验算与分析评价,防止填方路基失稳。

河口互通AK1+~+左侧高填路基边坡较高,右侧压占地方道路,应结合地质条件,核查防护设计,设置必要的监测措施,保证安全。

(四)全线深挖路堑边坡和顺层挖方边坡共38段(含顺层边坡11段),最大边坡高度64.9米。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查明路堑高边坡的地质条件,核实边坡设计的合理性,优化和完善施工图设计,确保边坡处治安全、节约、环保。

(五)全线弃土场多、弃方数量大,运输条件困难,应做好便道、便桥设计,加强弃方、弃渣利用。

(六)加强弃土场位置选择与地质勘察,注重弃土场综合设计,确保弃土场场地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对紧临公路设置(特别设置在公路上方)的弃土场应确保对公路路基、桥梁等无不良影响。同时,弃土场设计必须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33-)和《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关防护排水等工程措施,确保后续弃土场环水保专项验收合格。

(七)全线路面结构设计方案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主线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厚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上面层+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8厘米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落地互通立交匝道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厚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上面层+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3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桥面铺装采用与主线上、中面层相同的路面结构。隧道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厚阻燃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上面层+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收费站广场采用2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34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八)施工图设计采用的路基边坡防护型式多样,与地形、地貌及景观相结合,设计方案基本合理。

(九)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实施中应加强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应充分考虑环评、水保要求,尽量减小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边坡养护可达、可检。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设置桥梁共计.6米/34座,其中特大桥梁.75米/2座,大桥.1米/23座,中桥.75米/9座,涵洞17道(含通道),天桥3座。桥涵工程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设计内容、深度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批复和部颁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原则同意全线桥梁涵洞设置及其孔跨布置。

(二)全线填方路基每公里涵洞数量设置偏少,请进一步核查,按照满足汛期防洪要求的原则,适当增加涵洞数量或增大孔径。为保证泄洪和人畜车辆的通行安全,排水涵和通道涵原则上不得合设。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结合水文及施工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优化桥梁桩基础设计,细化系梁、承台设计,减小边坡开挖,保护生态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桥涵标准化、装配化和精细化设计工作,以提高施工质量。

(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做好施工阶段桥梁风险评估工作。

(六)进一步核实天桥、通道的设计位置、功能等做进一步的核实完善,保证满足使用功能与经济合理。

(七)原则同意梅江特大桥主桥采用(91++91)米连续刚构桥;鲁家坪3号大桥主桥采用(58++58)米连续刚构桥。

(八)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桥梁养护可达、可检。

六、隧道

(一)全线布设隧道.5米/4座,其中特长隧道米/3座,长隧道为.5米/1座。隧道施工图设计较好地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衬砌支护参数、防排水、施工方法、监测方案、辅助工程措施等设计基本合理、技术可行,原则同意隧道的布设方案及结构设计方案。

(二)本项目4座隧道隧址区均有岩溶发育的不良地质地段,应结合工程地质详勘资料,评估分析岩溶发育程度及位置,细化围岩级别,有效指导设计与施工。针对岩溶隧道存在涌、突水的可能,进一步深化超前地质预报和注浆堵水预设计方案,保证安全。

(三)进一步优化隧道洞口位置及洞门型式,优化隧道衬砌结构及支护参数,完善衬砌和防排水设计,确保隧道施工、运营的安全。

(四)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严格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做好施工阶段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抢险物资储备,加强施工管理、风险管控和动态设计,确保安全和节约。

(五)洛龙隧道隧址处泉点为村民饮用和灌溉水源,且隧道右线YK46+~YK47+段右侧发育欠稳定堆积体,施工中应进一步查明其对工程和群众生活的影响程度,采取必要的处治措施,保证安全。

(六)蔡家梁子隧道应进一步研究细化通风方案,左线道真端洞口应加强地表综合排水设计,保证安全。

(七)大湾隧道武隆端右线洞口偏压段长,边仰坡高,应加强边仰坡的稳定性评价和验算,必要时采用半明半暗进洞方式,减少边坡开挖。

(八)子母岩隧道位于渝黔界,应加强两省市的设计、施工、运营等协调沟通,进一步结合地质勘察成果资料,完善隧道设计、施工方案。

1.隧址区地表岩溶发育程度高,隧道位于岩溶强发育带内,且存在向斜和断层构造的影响,施工中应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进一步查明岩溶(尤其是岩性接触带段落)、地下水发育程度,及时调整设计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法,做好超前堵水和防涌突水应急预案,保证安全。

2.隧道出口段发育堆积体、危岩体、错落体,下阶段应加强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依据成果资料优化处治设计。

3.隧道右侧布设米泄水洞,应结合涌水量分段预测成果和实际情况,优化泄水横通道和泄水洞长度,并加强泄水洞口综合引排水设计。

4.进一步优化完善竖井通风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确保竖井施工安全。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人行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设置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主线平、纵面指标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要求,匝道布设基本符合交通流向和地形的要求,指标应用基本恰当。

全线设置洛龙、河口、道真东共3处单喇叭互通式立交,设置分离式立交3处(均为大、中桥兼),通道及人行天桥11处。

(二)原则同意洛龙、河口、道真东互通采用单喇叭A型,应进一步优化匝道平纵面、超高和平交口渠化设计,降低边坡高度、减少挖弃方,提高互通区行车安全性和防排水能力,保证安全。

(三)应结合省道S的设计成果,完善省道S与河口互通A匝道的平面交叉设计。进一步结合地形地质条件,优化立交设计,减少填挖数量。

(四)道真东互通式立交应根据区域交通规划,做好与远期规划的统筹设计。进一步结合道真县城规划,优化道真支线平纵面设计,降低拆迁和土方工程。

(五)参照《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建设及改造规划》及地形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场坪标高、占地大小。服务区两侧场坪应增加横向通道联络,便于运营期管理和应急备用。进一步优化巴渔服务区、洛龙停车区进出口匝道长度,保证运营安全。

八、环境保护

(一)项目公司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必须在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审手续,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相关设施批建不符,若发生变更,应向环、水保主管部门报批,获批后才能实施;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二)投资人自行承担施工任务时,施工单位要制订重要环境敏感区域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如果需要选择其他施工队伍参与本项目建设,在施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要落实上述环保要求。

九、其他

(一)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请你司抓紧推进交安、房建、机电、绿化等附属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及时报批。

(二)你司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要组织设计单位及咨询专家对边坡勘察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逐坡核实,对资料失实和方案不合理的,应调整设计方案,确保边坡施工安全、方案经济。

(三)施工中要落实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农灌、通道、天桥的设置,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工程顺利实施。

(四)施工期间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施工期间所需各项先期文件资料,并与沿线相关方进一步协调确认,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请你司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抓紧完成附属工程部分的勘察设计任务并及时组织审查后报批,要加强主体工程与房建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原高管局)的意见(黔高管函〔〕22号),并进一步对接公安交管部门征求其交警营房的设置意见,在主体工程设计阶段,提前做好相关配合设计,为后续房建工程的设计奠定基础。在不新增用地、不突破初设批复建筑面积规模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路政、交警两部门执法的个性化需求。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年第5号令)要求执行(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凡不按时申请并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年2月11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编辑张良胜

编审田旻佳韦一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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