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布局十四五臭氧污染治理人民资讯

「本文来源:宁夏日报」

“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出现臭氧污染天数74天,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占比27.7%,同比增加5.8天。”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臭氧已经成为夏秋季节影响宁夏天气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十四五”期间,我区将重点从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油品储运销、汽修行业、移动源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加大臭氧污染治理力度,协同控制臭氧生成前体物,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我区要求各地辖区内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焦化、现代煤化工等17个行业共家重点企业,编制VOCs综合治理“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积极推进VOCs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10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监督落实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全区燃气锅炉按照氮氧化物低于50mg/m排放标准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各地将常态化开展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整治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等机动车全过程管控;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建立“监测—维修—执法”闭环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行为。各地生态环境、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广泛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VOCs废气集中收集和治理。加强建筑装饰、道路涂装作业、沥青铺路等市政建设的环境监管,全面推进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密闭式干洗机,严禁使用不合格溶剂,干洗剂、染色剂密闭储存。

按照要求,银川市、石嘴山市和吴忠市结合城市功能分区和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发挥走航雷达作用,开展工业园区、重点企业VOCs走航监测,开展重点行业VOCs组分分析和排放溯源研究,并针对监测站点臭氧数据异常,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提高臭氧污染防治能力。各地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未按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生产使用VOCs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涉VOCs原辅材料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VOCs含量不符合标准的原辅材料和产品行为。(记者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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