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90万吨水稳制品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节选)
安徽环山木业有限公司:
报来《年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90万吨水稳制品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于霍邱经济开发区“年产20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二期预留场地内。我局于年3月13日审批了《年产20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函〔〕17号)。刨花板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于年7月建成,并于年12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因市场原因,不再建设刨花板项目二期,在预留场地建设年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90万吨水稳制品搅拌站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和原料仓库m2,建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水稳制品搅拌站,购置相关设备,配套建设管网、给排水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90万吨水稳制品的生产能力。
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07-02-)。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和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来源单位: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