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黔交审批〔〕4号
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的请示》(剑黎高速建管〔〕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许可建字〔〕第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起于剑河县柳川镇巫作溪,通过巫作溪枢纽互通接已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后经柳川镇、南寨乡、南加镇、固本乡、罗里乡,止于黎平县敖市镇,通过八舟河枢纽互通接已建的三穗至黎平和黎平至靖州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4.公里。
全线设置巫作溪(枢纽)、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敖市、八舟河(枢纽)共7座互通式立交。另同步建设4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长39.公里,其中:南寨互通连接线长1.12公里、南加互通连接线长1.公里、固本互通连接线长21.公里,罗里互通连接线长14.公里。
(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局部利用老路、特殊困难路段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号)要求;勘察方法、手段运用较为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对因特殊原因尚未施钻的路段,应采取地质调查、物探等手段查明该区域是否存在重大不良地质情况,征地完成具备条件时及时补钻,以避免较大方案调整,影响建设工期。
(三)施工时应进一步加强动态检测和监控工作,根据已有资料和开挖情况进一步查清顺层边坡、高边坡、高填陡坡路堤等特殊路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进一步核查软土、断层、堆积体、滑坡等不良地质对路基、桥梁、隧道的不利影响,按照“动态设计”的原则调整、优化设计,避免地质病害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影响。
(四)施工过程中发现不良地质与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有较大变化的,应要求设计单位完成地质补充勘察工作。
(五)对地质复杂的桥梁,施工前应进一步核实基础条件和加强验基工作,对于桥址处存在堆积体、危岩体及潜在不稳定临水岸坡的清水江特大桥、白水溪特大桥、南寨溪特大桥、南孟溪特大桥等,还应根据开挖后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优化桩基及处治设计,并加强施工期间的变形监测,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六)对断层破碎带和其他不良地质发育地段的隧道,如牛练塘隧道、巫包溪隧道、辈子岩隧道、姊妹岩隧道、青山界隧道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和地质超前预报工作;隧道应坚持信息化施工,动态设计,动态修正围岩参数,调整施工方案和支护方案。对地表分布村寨建筑或水源的隧道,如辈子岩隧道、姊妹岩隧道、青山界隧道等,应做好针对性措施设计和预案,加强施工期间地表和洞内的变形与水文监测,减少隧道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总体与路线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深化,降低了对沿线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设计总体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批复要求。
(二)路线平、纵面设计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等条件,技术指标运用较合理,路线方案合理可行,同意施工图设计路线内容。
(三)应核实全线路侧填平区的用地性质,核实永久用地范围,并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尽量减少土地占用。
(四)进一步核查互通连接线陡坡、急弯路段,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优化路线及超高设计,并加强交安措施。
四、路基路面
路基路面施工图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路基宽度及其组成参数符合规范要求。一般路基、特殊路基、防护工程、取弃土场以及路基排水等设计方案基本适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一)同意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二)同意高填路基处理设计方案,应进一步进行稳定性验算并分析评价,防止填方路基失稳。施工期间,应加强高填路基基底地质情况的核实,核查地基基底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如地质条件有变化应及时调整基底处理措施。严格控制路基填料和施工工艺,加强沉降观测,确保高填路基工后沉降和稳定性满足要求。
(三)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核实路堑高边坡的地质情况,核实边坡防护设计的合理性,做好动态调整和优化防护方案,加强施工控制,确保边坡安全、节约、环保。
(四)本项目高填方路基较多,在陡坡上进行高填方,需加强斜坡路堤的稳定性验算,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合理加大底部填筑宽度,加强高填路堤碾压夯实施工工艺,确保高路堤稳定、安全。
(五)本项目地质条件复杂,加强对不良地质及特殊路基地段的路基稳定性勘察与分析计算,施工阶段进一步落实软土、顺层滑坡、崩塌、危岩体对路基的影响范围,优化路基处治设计方案。
(六)同意以生态防护为主的路基防护设计,应结合坡面开挖情况,进一步优化坡面防护设计,加强清表土方的收集利用,优化锚索框架梁、抗滑桩及挡土墙等设计。
(七)加强弃土场位置选择与地质勘察,注重弃土场综合设计,确保弃土场场地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对紧临公路设置(特别是设置在公路上方)的弃土场应确保对公路路基、桥梁等无不良影响。同时,弃土场设计必须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33-)和《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的相关要求,设置确保弃土场环水保专项验收合格的相关防护排水等工程措施。
(八)全线路面设计方案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主线及枢纽互通匝道路面结构:4厘米厚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表面层+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8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同意互通立交匝道和桥面铺装采用与主线表、中面层相同的路面,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隧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复合式路面。应根据交通量情况、施工设备情况,进一步核查路面基层、底基层结构组合。
(九)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实施中应加强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应充分考虑环评、水保要求,尽量减小对工程及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十)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0号)要求,设置边坡养护检修通道。
五、桥梁涵洞
(一)主线共设桥梁.01米/53座,其中特大桥.7米/6座,大桥.58米/40座,中桥.73米/7座;涵洞通道道。桥梁涵洞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设计内容、深度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批复和部颁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同意全线桥涵的施工图设计。
(二)施工阶段结合实际地形条件和地质勘察资料,合理确定各桥梁墩台埋置深度,明确嵌岩深度、承载力要求。
(三)重视小半径曲线上桥梁的结构设计,结合曲线梁的特点,合理设置墩梁固结、跨中横隔板及支座型式等,保证结构安全。
(四)加强对通道、涵洞的水文计算,重视涵洞出口的导流构造物设计,并加强对涵洞地基承载力资料的核实,尤其是高填方路基段涵洞,防止因高路堤失稳或沉降,造成涵洞不均匀沉降乃至滑移。对较长的排水兼人行的通道,应考虑移位另设人行通道,将通道和排水涵分离,确保行人安全。
(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做好施工阶段桥梁风险评估和施工专项方案。
(六)结合交通安全性评价报告,核实桥梁护栏技术参数,确保满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要求。
(七)同意白沙溪大桥主桥采用81++81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南寨溪特大桥主桥采用++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美乐1号大桥主桥采用65++6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归斗大桥主桥采用65++6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平信特大桥主桥采用90++9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小瑶光特大桥主桥采用++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
(八)同意南孟溪特大桥主桥采用米预应力混凝土双塔双索面斜拉桥。施工中应加强索塔基础地质核查,注意黎平岸厚堆积层的稳定性,确保索塔在施工及运营期间安全。施工前应进一步完善抗风及抗震专题研究,加强墩台边坡监测。
(九)同意清水江特大主桥采用米钢筋混凝土箱型拱桥。施工中应加强拱座地质核查,对拱座后方一定范围的边坡采用锚索等支护防护措施,确保拱座在施工及运营期间安全。
(十)同意巫作溪枢纽立交中巫作溪特大桥的桥梁拼宽设计,加强与剑榕高速工作界面的划分及对既有结构的保护。
(十一)钢结构桥梁应结合各桥的交通运输条件、现场地形,对钢梁的制作、运输、吊装等细化施工方案,并结合施工方案进一步优化钢结构细部设计。
(十二)应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1号)的要求,完善特殊结构桥梁检修养护通道设计。
六、隧道
(一)主线共设隧道.5米/20座,其中:特长隧道.5米/4座、长隧道22.5米/9座,中隧道米/6座,短隧道.5米/1座。隧道施工图设计较好地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衬砌支护参数、防排水、施工方法、监测方案、辅助工程措施等设计基本合理,技术可行,同意隧道布设及结构设计。
(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号),切实规范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对隧道地上、地下分布有建构筑物、水体、输电线路,隧道穿越槽谷、危岩及洞口浅埋、偏压、卸荷裂隙发育等围岩薄弱及特殊环境地段,施工期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处治措施和监测要求。
(四)针对青山界隧道从南加多金属矿边缘通过,施工前应进一步核实金属矿对隧道建设的影响,编制针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指导性施工组织专项设计及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设计,完善隧道监控量测的要求,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五)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严格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做好施工阶段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抢险物资储备,加强施工管理、风险管控和动态设计,确保安全和节约。
(六)完善各种地质病害、围岩薄弱及特殊环境情况下的施工预案,并在施工注意事项中明确具体要求。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设置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主线平、纵面指标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要求,匝道布设基本符合交通流向和地形的要求,指标应用基本恰当。
(二)同意巫作溪枢纽互通采用变异T形方案,八舟河枢纽互通采用对向双环苜蓿叶方案。
(三)同意南寨、固本、敖市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罗里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南加互通采用变异T形。
(四)施工前应完善涉路施工许可手续,做好施工方案和既有道路施工保畅措施。
八、环境保护
(一)项目公司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相关设施批建不符,若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环保、水利主管部门报批,履行变更手续,严禁未批先建;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二)投资人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要制订重要环境敏感区域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若需要通过招标选择其它施工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要落实环保要求,并落实到位。
九、其他
(一)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你司应督促交通工程设计单位尽快完成该部分设计工作,及时安排审查和报批。并抓紧完成机电、防雷、消防、绿化等专业设计,尽快报批。
(二)你司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要组织设计单位及咨询专家对边坡勘察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逐坡核实,对资料失实和方案不合理的,应优化调整设计方案,确保边坡施工安全、方案经济。
(三)施工中要落实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农灌、通道、天桥的设置,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工程顺利实施。
(四)请你司认真研究黔东南州公安交警支队的来函,并征求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的意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的主体工程设计人员与房建工程部分的设计人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前做好路政、交警用房的配合设计,为后续房建工程的设计奠定基础,在不突破初设批复总建筑面积规模、可考虑联合执法办公需要的条件下,尽量满足两部门的个性化需求,尤其是高速交警执法属地管理的需要。
(五)请你司加强与沿线存在交叉、相邻关系的电力、电信等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签订相关协议,确保本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六)请你司加强与剑榕和黎靖项目运营管养单位的沟通,加强相互搭接的枢纽互通投资界面、施工界面、用地界面、管养界面的划分和沟通协调,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5年第5号令)要求执行(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凡不按时申请并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年1月7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编辑韦一茜
编审闵捷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