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大气、水、土“三大战役”办公室获悉,根据4月18日空气质量预报结果,4月20日起成都市有中度及以上臭氧污染风险,且将持续3天及以上,按照《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版)》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年4月20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不受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影响。
根据臭氧重污染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3个等级,对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黄色预警期间的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具体如下: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昼间高温时段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昼间高温时段户外活动,缩短昼间高温时段户外工作时间。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昼间高温时段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私家车选择地下停车场停车,尽量避免昼间高温时段露天停车。
(3)倡导过境车辆绕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4)倡导民用源减排。倡导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行为,倡导避免昼间高温时段对农作物施肥、喷洒农药。
(5)倡导和鼓励市民夜间加油。
(6)在蓉企业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7)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温增湿,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中心城区建成区:每日8:00~18:00停止房屋修缮、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每日8:00~18:00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及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作业(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每日20:00~次日8:00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施工现场国Ⅲ及以下的燃(气)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应急抢险工程作业,以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的除外)。
中心城区建成区:每日20:00~次日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禁止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2)全市范围内:每日20:00~次日8:00预拌砂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停止砂石骨料、矿粉等原辅材料进料(绿色搅拌站除外)。
(3)全市范围内:每日20:00~次日8:00沥青搅拌站停止生产(绿色搅拌站除外)。
(4)中心城区建成区:全天24小时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
(5)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每日8:00~18:00油罐车卸油作业(绿色标杆加油站除外)。
(6)全市范围内: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及相关管控要求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7)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8)全市范围内: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
(9)全市范围内: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时长和频次。
(10)中心城区建成区:每日10:00~18:00增加道路洒水和高空雾炮喷淋频次(避开早晚高峰作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原标题:《4月20日零时,成都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