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四川观察记者从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结果,8月3日起成都市有中度及以上臭氧污染风险,且将持续2天及以上,按照《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年8月3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这是《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实施后首个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3个等级,对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其中,Ⅲ级响应(黄色预警)期间将执行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每日8:00至18:00停止房屋修缮、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以及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涂装或翻新作业(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重点管理区:禁止每日20:00至次日8:00期间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构件破拆、路面铣刨、桩类作业、房屋拆除等作业(应急抢险工程作业,以及使用国Ⅲ(含)以上的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的除外。)
重点管理区:每日21:00至次日7: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禁止通行。
重点管理区: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2)全市范围内:每日20:00至次日8:00预拌砂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停止砂石骨料、矿粉等原辅材料进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3)全市范围内:每日20:00至次日8:00沥青搅拌站停止生产(绿色沥青搅拌站除外)。
(4)重点管理区:全天24小时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汽车维修企业除外)。
(5)重点管理区:每日8:00至18:00禁止油罐车装卸汽油作业(绿色标杆加油站除外)。
(6)全市范围内:列入限(停)产、轮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包括轮产减排方案)执行限(停)产、轮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含)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7)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8)全市范围内: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
(9)重点管理区,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时长和频次。
(10)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每日10:00至17:00增加道路洒水和高空雾炮喷淋频次(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
市民朋友们如何做好自身防护?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臭氧浓度高值时段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臭氧浓度高值时段户外活动,采取缩短臭氧浓度高值时段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建议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臭氧浓度高值时段户外活动。
4、建议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4、建议在臭氧浓度高值时段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为了良好的空气环境我们可以做什么?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车出行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气)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私家车选择地下停车场停车,尽量避免昼间高温时段露天停车。
3、倡导过境车辆绕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4、倡导民用源减排。倡导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行为,倡导避免昼间高温时段对农作物施肥、喷洒农药。
5、倡导和鼓励市民夜间加油。
6、倡导企业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7、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是天气作业降温增湿,缓解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