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此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修订是在版基础上进行的,修订条款达67条。其中,根据全文强条《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规定屋面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少于20年。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函》(建标[]8号)》的要求,由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按工程类别和使用环境类别对屋面防水等级和相应防水做法进行了修订;
2为重视屋面工程的维护,增加了第6章“管理与维护”;
3增加了材料的耐久性应与工程防水工作年限相适应的要求;
4对屋面排汽构造设计进行了修订;
5明确规定了严寒和寒冷地区不适用于倒置式屋面的要求;
6对每道防水层的最小厚度进行了修订;
7增加了市场上常用的干法施工通风瓦屋面做法;
8金属板屋面增加了焊接不锈钢屋面可作为一级防水的做法,并对不同材质的金属板规定了最小厚度要求;
9施工部分增加了部分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的施工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
以下仅列举部分征求意见稿内容:
屋面工程设计年限不少于20年
在瓦屋面中增加了目前市场上常用的干法施工的通风瓦屋面施工方法;金属板屋面基本构造层次略作修改,将压型金属板改为金属板,防水垫层改为防水层或防水垫层。
根据全文强条《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规定屋面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少于20年,并考虑了屋面工程应根据所处的工程类别、工程使用环境类别,确定防水等级。屋面工程设计工作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屋面功能,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标使用的年限。20年为基本年限,业主可以根据需要,提高设计工作年限标准。提高工作年限的技术措施主要有,使用耐久性性能更好的防水材料、增加防水层道数、增加防水层厚度等方法。屋面工程不同防水等级均不得发生渗漏,设定防水等级的主要目的是:
1根据因渗漏水可能成结构或室内设备、物品的破坏和损失程度,设定差异化设防要求,条文中以“工程类别”表示;
2不同环境条件对防水系统有着不同的影响,影响程度较大时,设防要求相当要高一些,条文中以“工程使用环境类别”表示;在屋面工程中,环境影响因素很多,但最为主要的是降雨量,条文中以年降雨量为基准。部分地区降雨量会较集在一年中的某些季节,造成短时间暴雨,这些因素在设置排系统时考虑。
3采用分级的方法,达到投资与效果相适应。
3.0.10取消该条,年8月,科技部正式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再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3.0.11依据《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取消该条,增加第六章,管理与维护。
4屋面工程设计
4.1一般规定
对原规范条文用词进行了精简合并,删除了并不全面的前置用语。将防水层、保温层、接缝密封等构造层的要求合并为“各构造层”。屋面工程设计应在图纸或其他设计文件中明确相关内容,对各构造层的做法、材料均应有明确的规定。
1屋面防水工作年限、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
2屋面构造设计是指根据需要,采用哪些构造层,以达到防水、保温、上人、种植等目的,并明确找平层、隔汽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构造的相互位置关系。
3屋面排水系统设计是建筑设计图纸的主要内容,由于近年来屋面形式多样化,常常限制了水落管的合理设置。所以,在建筑初步设计阶段,就应明确屋面排水系统包括排水分区、水落口的分布及排水坡度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明确分水脊线、排水坡起线,排水途径应通畅便捷,水落口应负荷均匀。
4屋面防水包含了二种基本形式,一是用水密性材料形成连续防水层,阻止雨水或积水进入室内或受保护的构造层内,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二是以排水方式防水,如瓦屋面、金属屋面等。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屋面工程中的防水措施是建立在排水的基础上完成的。平屋面的排水可以分为结构找坡和材料找坡,材料找坡也称建筑找坡。近年主张结构找坡的呼声很高,但实际操作存在一定难度,主要原因有:①采用等截面结构时,顶层天花板不平,影响美观;②采用变截面结构时,荷载过大,造成设计浪费;③钢筋制作安装、支模和支模架搭设难度增加;④在单坡或双坡屋面中实现结构找坡相对简单,在住宅屋面中,经常为多坡度排水,无法采用结构找坡。因此,实际工程采用材料找坡更为普遍。提倡结构找坡的主要原因是,找坡用材料通常采用轻质混凝土、泡沫混凝土等吸水较大的现浇工艺,找坡层内的水分很难排尽,造成上面的防水层起鼓现象,甚至造成防水破裂。另外一个原因是,一旦防水层进水,由于找坡材料的吸水性,造成严重的窜水现象,对查找防水层的破损点和修复造成困难。因此,找坡材料的选用也是屋面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5屋面工程中各构造层选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厚度及主要性能均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表示。严禁在设计文件中只写材料类别的情况,如1.5mm高分子防水卷材、3.0mmSBS防水卷材等,应按相应材料标准书写。因为即使是3.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他包括聚酯胎和玻纤胎、页岩面和塑膜层等不同型号。Ⅰ型指标、聚酯胎体、上表面矿物颗粒、下表面聚乙烯膜、3mm厚的SBS卷材,其正确表示为:SBSⅠPYMPE3。其他材料也有类似情况,应明确规格、型号、厚度等要素。当有特殊要求时,设计师可对材料的性能提出特别要求。如要求Ⅱ型SBS防水卷材的耐热度,由标准规定的℃提高到℃。其他性能指标也可根据工程需要和材料生产工艺的可行性进行改变。
4.1.2对原条文的第4款进行了修改,明确无外露使用功能的防水材料需要设置保护层。本条规定了屋面防水层设计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考虑在防水卷材与基层满粘后,基层变形产生裂缝会影响卷材的正常使用。对于屋面上预计可能产生基层开裂的部位,如板端缝、分格缝、构件交接处、构件断面变化处等部位,宜采用空铺、点粘、条粘或机械固定等施工方法,使卷材不与基层粘结,也就不会出现卷材零延伸断裂现象。
2对容易发生较大变形或容易遭到较大破坏和老化的部位,如檐口、檐沟、泛水、水落口、伸出屋面管道根部等部位,均应增设附加层,以增强防水层局部抵抗破坏和老化的能力。附加层可选用与防水层相容的卷材或涂膜。
3大坡面或垂直面上粘贴防水卷材,往往由于卷材本身重力大于粘结力而使防水层发生下滑现象,设计时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这里一般不建议采用提高卷材粘结力的方法,过大粘结力对克服基层变形影响不利。
4外露使用的防水材料在其标准中已明确可以外露使用,如单层卷材屋面使用的TPO、PVC等。非外露使用的防水材料,其上面均应设置保护层,包括平面和立面翻高部位。根据使用部位和功能要求,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如防紫外线破坏、上人踩踏破坏、种植根茎穿刺破坏等。
5由于刚性保护层材料的自身收缩或温度变化影响,直接拉伸防水层,使防水层疲劳开裂而发生渗漏。因此,在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以减少两者之间的粘结力、摩擦力,并使保护层的变形不受到约束。
4.1.4根据国家规范《建筑与市政防水技术通用规范》对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要求,增加对材料耐久性的规定。卷材、涂料、密封材料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屋面、不同的工作条件、不同的使用环境中,由于气候温差的变化、阳光紫外线的辐射、酸雨的侵蚀、结构的变形、人为的破坏等,都会给防水材料带来一定程度的危害。所以本条规定在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造型、使用功能、环境条件选择与其相适应的防水材料,以确保屋面防水工程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