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施工过程结算中的材料调差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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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钢材、水泥、沥青等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超出项目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的正常承受范围,为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本,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目前国内大多数工程项目均采用材料调差的方式来应对材料价格的上涨,但是目前各个土建工程领域对材料调差的处理方式都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要求。因此在过程结算的实践过程中,就有各种不同的操作方式。

本文对材料调差在过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为广大同行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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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调差的问题分析

目前合同中工程材料调差的约定不明确或不合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工程材料调差未明确基准价。基准价是工程材料调差的基础,基准价不合理,则直接影响工程结算造价,成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争议的焦点。在结算时,承包单位通常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基准价进行工程材料调差,这是产生结算争议的根本原因。

(2)信息价中无预算价的工程材料未明确基准价和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的确定方法。有部分工程材料在信息价中没有发布预算价,这一类工程材料调差如何确定基准价和施工期间市场价格,大部分合同未予以明确。由于此类工程材料在信息价中没有预算价,也无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公布价格,因此这类问题成为施工过程结算时的盲点。

(3)工程材料调差主材包含的范围约定不符合相关规定。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控制投资,限制工程材料调差,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不调差或某几种材料允许调差,其他材料不调差。

(4)工程材料单价涨、跌幅超出合同约定风险幅度值时,风险幅度值内的材料价格涨跌风险承担主体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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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从上述材料调差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中,可以看出,工程材料调差管理的痛点和难点主要体现在工程材料调差的要素在合同约定不明确,文章借鉴一些项目的成功经验,总结出以下应对措施:

(1)明确有信息价的工程材料调差的基准价,招标工程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对应的信息价为材料调差基准价,非招标项目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对应的信息价为工程材料调差的基准价,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时间与开标时间间隔过长的,要及时更新招标控制价的主要工程材料价格。

(2)明确无信息价的工程材料基准价和市场价格确定方法,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材料价格,并将该类材料价格设置为“暂估价”,以此价格作为基准价。施工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材料采购前参照政府采购法中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辅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共同确定工程材料市场价。

(3)明确工程材料调差主材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约定,不宜缩小主要工程材料调差范围,更不应将所有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单位,工程材料调差主材范围应符合当地定额配套文件对主材与铺材的区分规定,并予以明确。

(4)明确工程材料单价涨、跌幅超出合同约定风险幅度值时,应只对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既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也符合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理承担工程造价风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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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计支宝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成超认为,材料调差是目前土建工程领域不可避免的趋势,要想做好施工过程结算的材料调差管理,就要从源头开始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工程材料调差要素、做好工程材料进场记录、层层压实责任是关键,加强人员培训学习、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工程材料调差现代化管理水平是重要举措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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