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455天终交房潍坊一小区业主傻眼塑

近日,潍坊徐女士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反映,年7月份,自己在潍坊市寒亭区花费92万元购买了“霞飞6号”的商品房一套,双方约定于年8月交房,但是开发商潍坊佳润置业有限公司却在延期5次、天后才完成交房。

与此同时,徐女士与小区内其他业主在交房后发现,当初开发商承诺的有氧塑胶跑道变成了沥青路上刷红漆,小区院墙变成了绿色防护网、房子内约定的名牌地暖管也被换成了本地品牌……

延期交房天

年的7月份,潍坊徐女士在寒亭区看中了“霞飞6号”的一套商品房,之后便以首付54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其中一户94平米左右的房子,同时支付7万元购买了该小区的配套车位。

“每平米价格是元,总房价将近85万,这个价格在当时潍坊算是高档小区的价格了,普通小区的价格大都在五六千一平。”“霞飞6号”的开发商是潍坊佳润置业有限公司,其向徐女士承诺的交房时间是年8月份。

交完首付之后,徐女士便等待着新房交房。不过,等到了年8月份交房时间,徐女士却被告知延期了。“因为合同里有约定有90天的宽限期,所以我们就在90天之后再次来到售楼处,但是又被告知再次延期,理由就是因为政府需要达到综合验收标准,所以现在正在做绿化。”

徐女士表示,开发商佳润置业在年8月31日、年11月底、年4月、年7月、年10月总共5次延期交房,共计天,实际交付时间为年11月8日。“每次都是各种理由延期,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徐女士说道。

此外,令徐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对于天的延期交房时间,开发商佳润置业向徐女士等“霞飞6号”的业主们拿出了余天的免责事由说明,并表示这余天不付有违约责任。

记者看到,在潍坊佳润置业出具的这份“停工列表”充当的免责事由说明书中,因恶劣天气等造成的停工达到天,此外还有合同里约定的90天交房宽展期。

对于这个解释,徐女士等业主显然无法接受。与此同时,徐女士告诉记者,在年10月中旬,开发商佳润置业在还未办理完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多次督促业主们收房,并要求缴纳元装修保证金和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跟当初宣传差距有点大

开发商:宣传内容仅供参考

年11月8日,徐女士和众多业主在佳润置业多次延期交房后收到了自己的新房。然而,验房的时候,徐女士却发现实际中的新房与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花园洋房”严重不符。

电梯花园洋房、私属有氧健康跑道、人造景观长河、花径庭院……在徐女士出具的当初佳润置业对于“霞飞6号”的宣传画册中,这是对于小区建成后的描述,而现实中的新房却与之相差甚大。

“我们验房的时候看到承诺的塑胶跑道变成了沥青路刷红漆、人造景观河也没有、绿化只有草坪、小区围墙也变成了绿色的防护网。”对于小区现在的模样,徐女士和其他业主一样傻了眼。

除了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严重落差,在房子的建造上也与之前的承诺大不相同。“合同约定的是给我们每户安装新风系统,但是交房时却只有一台新风机器,新风系统所需管道均未安装。此外,在售楼处展示的‘SK金潮’牌地暖管也未实现,现实中是用的潍坊一个本地品牌。”徐女士说道。

此外,徐女士称,自己所购置的房产在一楼,按照合同规定,一层院子绿化部分的使用权归自己所用,并且在交房时一并应当将已经分割合围后的院子交给自己。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开发商仍未将一楼院子合围。

“跑道的问题,售楼处回应是塑胶的质量不好,容易坏。防护网充当围墙的问题,对方回应是按照相关政府要求,其他的问题,他们就说是因为合同没有约定,宣传册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徐女士说道。

当地市场监管局:不能认定虚假宣传不予立案

对于新房交房出现的种种问题,徐女士等业主始终未能与开发商佳润置业协调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徐女士等业主向当地的寒亭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投诉,在一份年3月15日,寒亭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霞飞6号小区部分业主投诉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中显示:关于宣传彩页中古德广场、红星美凯龙,尊享10分钟生活圈用语问题,该用语显然是打法律的擦边球,由于未使用“位于”、“距离”、“到达”等词语,所以不能直接认定被投诉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之规定。

另外一条内容显示,对投诉人反映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等问题,未在在宣传材料中明确体现,因此我局不进行调查审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解决。

在最后的结论处,寒亭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从证据材料来看,尚不能认定被投诉人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该投诉事项不予立案。

4月1日,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多次联系出具该文件的寒亭区市场监管局,但截至发稿未能联系到相关负责人。

记者致电“霞飞6号”小区售楼处,一女性工作人员在接通电话后表示双方已经在调节不接受采访,同时还向记者询问是哪位业主向记者进行了爆料。

居民还在苦等和解方案

徐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新房的种种问题,其目前在法院的调解下与佳润置业进行和解,但多次和解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

“双方合同约定赔偿金按房款每日万分之0.5赔偿,但我认为这赔偿比例太低,不足以弥补延期交房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徐女士等业主提交了多次赔偿方案但均被佳润置业拒绝了。

“佳润置业万分之0.5的赔偿比例只是对于房产延期的违约金,但对于房子内部问题以及小区配套方面的问题,以及房产证、车库等延期违约,均不给予额外赔偿,这显然是不能弥补我们的损失。”此外,徐女士表示自己房子所在的一楼院子还未进行合围,开发商表示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修缮。

目前,徐女士正在和小区内其他业主等待潍坊佳润置业给出的和解方案,但至今还未收到。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徐晓阳实习生周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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